中山开展“散乱污”场所动态清零工作,发现一家整治一家! 全球焦点

羊城派   2023-04-12 22:23:14

文、图/羊城晚报全媒体记者 林翎 实习生 蔡华海 通讯员 钟轩 肖欢欢 杨洋

“我们将开展执法方式优化、‘散乱污’专项整治工作,助力中山市高质量发展。”4月12日,中山市生态环境局举行2023年第一期新闻发布会。中山生态环境局副局长杨成解读了日前中山市生态环境局印发的《中山市深入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服务高质量发展的十二项措施》(以下简称《十二项措施》)以及《中山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“散乱污”扫雷攻坚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》(以下简称《工作方案》)。

建立生态环境现场检查白名单


【资料图】

“《十二项措施》中的重点及亮点措施是:转变执法理念。将服务意识融入执法监管过程,切实提高执法队伍依法行政执法能力和服务企业水平。”杨成介绍。

《十二项措施》将严格规范执法,保障企业权利。要求计划性检查不得随意临时增加检查对象,全面实行全过程执法记录、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制度。要积极引导合理运行,不得“一刀切”执法,不得一罚了之、一关了之。要对照相关制度规范,在行政执法过程中规范自由裁量和轻微违法免罚。要通过加强培训,建立生态环境保护执法尖兵库等手段全面提升环境执法专业化。

中山生态环境局通过完善正面清单制度,建立生态环境现场检查白名单,并使用非现场监管手段减少对企业正常生产的干扰。同时对执法人员实施常态化培训,建立生态环境执法尖兵库,不断提升执法人员专业化水平,坚决避免“违规”执法。组建专家型服务团队到重点产业园区、重点排污单位等现场开展帮扶问诊。

杨成表示,“相关措施无不显示中山市环境执法理念由‘刚性为主’到‘刚柔并济’的转变。”《十二项措施》推行非现场执法。执法人员可利用大数据平台、在线监控等非现场方式进行检查,一方面减轻企业负担,也压减了不必要的现场执法。另一方面在通过非现场手段发现一些违法线索后再进行现场执法,环境执法更加精准、更有效率。

6月30日前为扫雷攻坚阶段

《工作方案》则明确了2023年“散乱污”专项整治的工作目标、原则、任务、要求等内容。《工作方案》明确了严厉打击“散乱污”,通过专项整治行动提升中山市污染防治水平,持续改善环境质量,助力推动中山经济高质量发展的目标。

《工作方案》明确,按全面排查摸底、扫雷攻坚、分类整治、长效监管四个任务,2023年6月30日前为扫雷攻坚阶段,12月31日前为分类整治、长效监管阶段。

《工作方案》重点还提出了以下内容:一方面明确责任,加强组织领导。各镇街是整治“散乱污”的责任主体,要详细制定工作计划,确保高质量完成“散乱污”专项整治工作。另一方面依法依规,严格监管执法。依法依规加强对违法企业的查处惩治力度;对依法关停清退取缔的,要求企业在规定的时限内自行拆除设施、清除原料;对于超过时限或拒不纠正的,依法采取断水断电、清除设备等措施,坚决予以取缔;对涉嫌构成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。

“对于排查发现的‘散乱污’要边排查、边分类整治,同时加强长效监管,落实常态化监管,严防‘散乱污’死灰复燃。做到‘发现一家整治一家’,实现‘散乱污’动态清零。”杨成表示,中山生态环境局还将强化抽查督导。“中山市生态环境局根据各镇街‘散乱污’专项整治进展情况组织抽查督导,对排查不到位,上报清单不实,虚报、瞒报、漏报、迟报,整治进展缓慢、工作不力的,及时督促整改纠正并进行通报,视情况对相关负责人予以约谈或问责。”

来源 | 羊城晚报·羊城派

责编 | 黄铁安

校对 | 马曼婷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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